中共宁德市委党校 宁德市行政学院
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方案

发布时间: 2021-03-09 16:18 浏览量:{{ pvCount }}【字号:    

  为做好校院公开招聘教师的组织实施工作,根据《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<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>的通知》、《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》等文件精神,结合校院工作实际,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如下。
  一、工作原则
 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贯彻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。
  二、考试程序
  (一)考生集中时间及地点
  考试报到: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,于3月19日(考试前一天)下午14:30-17:3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,到宁德市委党校综合楼四楼420室(组织人事处)报到,提前熟悉考场,以免耽误参加考试。
  考试时间:2021年3月20日上午7:50前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宁德市委党校综合楼候考室集中,进行抽签候考。7∶50未到达候考室的考生,按自动弃权处理。
  考试地点:宁德市委党校综合楼(东侨区学院路3号)
  注意事项:考生须认真阅读《考生参加面试防疫须知》,并提前做好相应的防疫准备工作。
  (二)考场设置
  面试考点设立候考室、备考室、讲课室,讲课室内设考官席、考生席、监督员席、计时计分员席、核分员席。
  (三)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选派办法
  考场面试考官7人,从考官库中随机抽取,监督员由市纪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或校院机关纪委委派。
  监督人员于面试当天上午6:40随机抽取面试评委,通知面试评委到达指定地点。
  (四)命题
  采取考官组当场命制试题方式,命题范围为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本问题》。面试试题为一道,命制2道试题,监督员随机抽取1道试题进行测试,主要测评应聘者专业知识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。
  (五)面试
  1、本次面试采用讲课方式进行,考生根据试题,围绕自身专业进行讲课。
  2、本次面试将设立1个讲课室,共7名考生应试。
  3、采取100分制评分,评分项目及构成比例如下:专业素质50%,语言表达20%,逻辑思维20%,仪表仪容10%。考官按各评分项目独立评分,计分时只计算各考官对考生的合计得分,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,其余5位考官评定成绩的平均得分为该考生的成绩(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)。
  4、应试考生按抽签序号依次由联络员引导到面试考场进行讲课,考生答题准备时间25分钟;讲课时间不少于20分钟,不超过25分钟。
  5、应试考生答题结束,考官根据其讲课情况,对照评分标准,在评分表上独立打分。计分员收集各考官对该名考生的评分表,统计分数;核分员核算完毕,交给监督员审核,并由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。
  6、待下一个考生答题结束后,主考官当场宣布上一个考生答题成绩,由该考生在成绩汇总单上签字确认。考生答题结束后,可在引导员引导下退出考场,也可在旁听席旁听。
  7、考试结束后,成绩及时上报市社局,并将成绩在中共宁德市委党校网站(http://www.ndswdx.fj.cn)公示。
  三、聘用
  (一)讲课成绩合格线为70分。根据成绩高低,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:1的比例,选择成绩最高者,作为拟录用人选。若同岗位应聘人员面试分数一样,需加试一题,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录用人员。
  (二)拟聘用人员需体检和考核合格,方可录用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  (三)对拟聘用人员在中共宁德市委党校网站公示,公示期为7天。拟录用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,随意更改通讯号码无法联系的,责任自负。
  四、纪律
  (一)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、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应主动提出回避,不得参与本次招聘的命题、考官、考务、考核及与招聘有关的其他工作。
  (二)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双摄像,一部摄像机拍摄考生面试全过程,另一部摄像机拍摄考官的评分过程。
  (三)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,切实履行岗位职责,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。
  (四)严格执行保密制度,命题与接触考题的人员,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泄露或暗示考试内容,保守工作秘密。
  (五)面试期间,应遵守封闭规定,关掉所有通讯工具,将通讯工具集中保管,不得与外界联系,不得擅自离开考场,不得处理其他事务。
  (六)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进行舞弊、索贿、受贿、谋取私利。
  五、组织实施与监督
  (一)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,考试当天须现场查验考生,考生进入考点一律核验身份和本人动态“八闽健康码”(闽政通APP),签署《安全考试承诺书》,进行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。“八闽健康码”为绿码者方可参加考试,考生存在附件1中所列情形的,考试报到时应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。考生应按照福建省考试疫情防控公告,落实疫情防控措施。
  (二)面试工作在宁德市人社局指导下,由宁德市委党校组织实施,校院机关纪委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。
  咨询电话:0593-2251208(组织人事处)
  监督电话:0593-2251368(机关纪委)
  附件:1.考生参加面试防疫须知
     2.安全考试承诺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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